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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6-04-13   浏览次数: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定于2016年6月下旬,由学院组织车辆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三个学科的全体博士研究生集中集体进行考核。

一、学科综合水平笔试

学科综合水平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由各学科确定考试科目并负责命题,考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该部分的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车辆工程学科笔试科目为《高等车辆动力学》。

参考书目:俞凡,林逸.汽车系统动力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2、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笔试科目为《高等交通运输工程学》

参考书目:吴兵.交通管理与控制(第五版),人民交通出版社,2015

3、动力机械及工程笔试科目《内燃机前沿技术》。《学科前沿讲座与科技创新(动力机械)》课程成绩;《高等内燃机原理》中文讲义;Combustion Engines Development(four edition)英文材料

二、专家面试

学院组织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全体博士生导师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主持面试工作。

综合面试现场,每位博士研究生就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做一次综合汇报,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考生详细介绍论文选题的研究背景、选题依据、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预期目标和已经取得的研究结果等。面试专家根据博士生汇报内容及回答问题等进行现场打分,该部分的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总成绩进行排名,末位15%暂缓通过。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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