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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汽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1-30   浏览次数:

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6   人(其中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 3  ),普通招收计划不少于1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报名流程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江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每位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1 名;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27日前由学院组织资格审核,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后报研究生院。

2、12月11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打分,具体标准为:CET-6、或IELTS或TOEFL成绩占10% 、发表EISCI检索论文占30%、参加科研项占20%、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每位考生书写不少于3000字的研究计划)占30%、其他能证明其科研能力的材料占10%

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面试(PPT汇报、答辩) 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具体考核方案(含总成绩记分办法)为:

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20%、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80%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 20 %、80 %。

“五年制”博士预备生以   面试(PPT汇报、答辩)   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参照硕博连读招收考核方案,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拟录取。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ujs.edu.cn)公布的学院剩余招生计划。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   面试  PPT汇报、答辩)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

具体考核方案(含记分办法)为:

1、材料评估(参考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部分评价标准)

2、面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20%、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80%

材料评估、面试权重分别为:20 %、80 %。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研究生院。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定向生源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和我院网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511- 88797620-2008   联系人: 老师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0年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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