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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学院关于论文查重、送审、答辩等相关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类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送审报批截止日之后提交送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其“盲审”工作正常办理,但原则上本学期不受理其作者的学位申请。论文一旦提交进入系统,原则上不得打回重新提交,学院从网上下载学生所提交的学术论文进行查重。

2.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①“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小于10%者,该学位论文检测合格提交送审;

②“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在10%-24%之间者,结合检测报告内容,由导师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作出具体处理意见。

③“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大于24%者,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负责审查并认定学位论文内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具体处理意见。“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高于35%的学位论文推迟一学期送审处理。

3.所有硕士研究生在论文送审时,要同时提交一份由导师和本人签字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附件1)。

4.论文评审意见回来后,分数合格者,需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填写《评审意见落实表》(附件2)。学院审查合格后方能办理论文答辩报批手续。

5.答辩结束后,连同《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具体意见》(附件3)(3份或5份),以及《答辩委员会对论文修改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学位申请书(2份)及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2本)交学院。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5.3.11


附件1: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

附件2:评审意见落实情况表

附件3: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的具体意见

附件4:答辩委员会对论文修改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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