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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学业导师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6-06-18   浏览次数:

为适应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业指导和督导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校相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制定本院学业导师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由学业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署,由院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学业导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操作。

二、考核形式

1、学业导师考核工作小组于每学期末对导师工作进行期终评估,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

定性考核主要考察学业导师的常规工作完成情况,考察方式分为①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学业导师的意见;②每学期期中评估导师本学期《学业规划书》完成情况,每学期末评估《学业导师工作手册》完成情况。

《学业规划书》中,要对所指导的每个学生作出个性化的学业状况和素质发展的书面评价,汇总后交给分管辅导员,作为《学业规划书》完成质量的重要依据。

定性考核的初步结论从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合格”、“不合格”,各等级不设比例上限,由年级辅导员将两学期的初评结果汇总并在年底上报考核工作小组审议。

定量考核主要考察学业导师的工作实效,主要分为学业指导效果、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情况两大指标体系,由年级辅导员每学期汇总相关数据,在年底提交考核工作小组审议。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被评为优秀学业导师的教师,学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时优先予以考虑。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人事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取消学业导师资格,职称评审延迟一年,三年内不得申请公派出国或校外进修。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

汽车学院学业导师常规工作考核汇总表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学业导师工作实效汇总表


汽车学院学业导师常规工作考核汇总表(学期用表)

学期:                                                     制表:

导师姓名

所指导学生人数

初评等级

 

 

 

 

 

 

分级标准:

A级: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指导学生选课,按期认真完成《学业规划书》,帮助每个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业规划;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参加学术科研、社会实践、考级考证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主动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2次,分散指导平均不少于1/,指导形式灵活多样并有针对性,如讲座、专题讨论会、社会实践等。

B级:按期认真完成《学业规划书》,能帮助所有学生制定学业规划且有所区别;了解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参加学术科研、社会实践、考级考证等进行面上指导;基本掌握学习困难生的学习动态,每学期集中指导达到2次,分散指导平均达到1/人。

C级:不能按期帮助所有学生制定学业规划,学业规划内容千篇一律,不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学习困难生的学习动态,学期集中指导未达到2次,分散指导平均未达到1/



汽车学院学业导师工作实效汇总表(学期用表)

学期:                                                     制表:

基本情况

学业指导效果

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情况

导师姓名

学生年级/人数

CET6通过率

平均学分绩点

学业警告人次

发表学术论文数

专利申请/授权数

指导学科竞赛人次

科研立项申报/立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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