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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8-10-31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参照江苏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15人,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其中,硕博连读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学院招生计划的80%;定向生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15%。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方式

严格遵照《江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三、导师招生人数限额

1、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

2、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院内指标;

3、凡人事关系不在我院的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

四、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20日,符合条件考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并于11月13日至20日向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名费200元,提交招生简章中规定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11月27日(具体时间等待通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3、12月4日前(具体时间等待通知)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采用PPT汇报答辩的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普通招收方式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2、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公布的学科剩余招生计划。

3、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方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环节指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复试工作组就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进行综合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五、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院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成绩以及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5%时,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全脱产定向培养协议。全脱产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

六、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校研究生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11-88780229-2008;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511-88780086,传真为:0511-88797786;学校监察处监督电话为:0511-8878001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为:025-83235984。

本实施细则由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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