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官网 | ENGLISH
学院首页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就业信息
社会合作
优势资源平台
网站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次数: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的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院考生成绩情况,制定各学科领域复试名单确定阶段相关工作的原则如下:

 

1. 车辆工程学科: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学术型按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要求是:总分≥310、英语≥50、数学≥70和业务课290专业学位型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要求是:总分≥327、英语≥55、数学≥85和业务课290

 

2. 交通运输学科:学术型接受本院车辆工程学术型优秀考生的调剂;专业学位型接受本院车辆工程学术和专业学位型优秀考生的调剂,按招生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

 

3. 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学术型专业学位型均按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第一志愿符合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缺额部分接受总分280分以上,热能与动力工程(动力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及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排序,按招生数的120%原则选定参加复试人数。

 

4. 凡是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均需提交一份确实由考生自己撰写的研究计划,题目及内容自由选择,作为考核考生科研潜质的依据之一。

 

5.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符合国家进入复试阶段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未达到相应学科复试要求的考生,自愿在我院内进行调剂,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调剂申请表,研究生本人签字后,扫描电邮或传真我院联系人,方可参加相应学科调剂生源的排序。申请截止时间33116: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方式:qcyjsgl@ujs.edu.cn、传真:0511-88797620-2009

 

6.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线以上又未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校内相关学院或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

 

 

                                         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电话:0511-88797620 传真:0511-88797620-2603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