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卓越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动态化管理原则:即坚决打破“一选定终身”的管理模式,严格实施“能进能出”的动态遴选机制。针对基础和专业,校内和校外不同培养阶段,做好与之相应的动态化过程管理,提高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做出以下规定:
一、卓越班学生由当年试点专业的新生自愿申请,所在学院遴选,卓越学院审核确定名单。每年9月15日前完成组建。每个专业遴选人数不超过60人。
二、以下情况存在一种者,将从卓越班转出
1. 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不适合继续学业者。
2. 第一学年凡必修与限选课程成绩不合格,且补考不通过的门数达2门及以上者。
3. 第二学年凡必修与限选课程成绩不合格,且补考不通过的门数达2门及以上者。
4. 第一学年因必修与限选课程出现挂科1门现象留班察看,第一、第二学年必修与限选课程有挂科现象者。
5. 自愿退出卓越学院者。
三、卓越学院重修的相关事宜
1. 卓越学院所有课程不开设重修班。需要重修的学生如有需要,可以选择下一届卓越班开设课程跟班重修,或者选择其它专业重修单开班,重修课程学分不低于卓越班相应课程的学分。
2. 需要重修而下一届未开设的课程,可选择课程内容相近的课程重修替代。若新教学计划取消该课程,该课程可不予重修。
四、退出卓越学院后的相关情况处理
1. 因成绩不合格转入非卓越班的同学,满足下列条件的课程可不予重修:
⑴ 卓越班开设而非卓越班未开设的非主干课程;
⑵ 非卓越班开设,卓越班未开设的非主干课程。
2. 因成绩不合格转入非卓越班的同学,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重新进入卓越班:非卓越班在第三学期或第五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同时自学同学期卓越班开设的额外课程,且课程成绩合格(学生申请,卓越学院单独组织考试)。
五、转专业进入卓越班的学生,需补修卓越班开设的必修与限选课程,一般情况下,选择下一届跟班重修。实践环节的补修可与实践基地联系确定补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