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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中集车辆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江苏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同时传播企业文化,加强政—产—学(研)合作,镇江市人民政府、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江苏大学捐资200万元设立“中集车辆奖助学金”,协议期限从2018年—2023年,每年4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学生成人成才。为使评奖过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中集车辆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以下学生:

1、江苏大学菁英学院学员,每年2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为:品学兼有的菁英学院学生,每年奖励名额为40名,每人5000元,同时获得年度“江苏大学菁英之星”荣誉称号。

2、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20万元,其中本科生奖学金10万元,研究生奖学金6万元,助学金4万元。奖学金具体奖励标准为:品学兼优的非新生学生,每年32人,其中,本科生20人,硕士研究生10人,博士研究生2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

助学金具体奖励标准为:入选江苏大学贫困生库的本科学生,每年10人,奖励标准4000元/人·年。

二、评选标准

1、菁英学院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根据《江苏大学学生手册》规定,当年获得江苏大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大一学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或托福成绩80分以上,大二学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5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或托福成绩85分以上(英语专业除外)。

(4)积极参加菁英学院的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遵循菁英学院的培养方案和纪律要求,没有无故缺勤记录。

(5)同等条件下,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工作表现突出、有出国(境)交流经历者可优先考虑,加分细则详见《江苏大学学生手册》江苏大学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江大校〔2017〕365号)文件。

2、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标准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操行良好,评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其中基本素质测评良好及以上;

(3)刻苦学习、年度内学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列同年级、同专业(下同)前15%,且同时获评校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参加国际化教学的本科生(交流生、同堂授课生)成绩,依据江苏大学本科生国际化教学学分认定相关文件执行;

(4)生活朴素、作风优秀,无不良嗜好和高端消费;

(5)实践能力强,热心社会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考核须在良好以上;

(6)一、二年级体育成绩在合格及以上,三、四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7)同等条件下,毕业后有志加盟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者优先;学生干部、创新创业有突出表现者、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3、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标准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操行良好,评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依据科研成果、科技竞赛、科研奖项、社会工作评选奖学金,具体分值参照《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3)生活朴素、作风优秀,无不良嗜好和高端消费;

(4)实践能力强,热心社会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

(5)同等条件下,毕业后有志加盟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者优先;学生干部、创新创业有突出表现者、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助学金评选标准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操行良好,评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入选江苏大学贫困生库,且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3)生活朴素、作风优秀,无不良嗜好和高端消费;

(4)热心社会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义工或志愿者时数不少于30小时/学年;实践能力强,暑期社会实践考核须在良好以上;

三、评选流程

⑴“中集车辆奖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与江苏大学社会奖助学金评比同时进行,由学生个人申请,填写《江苏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经学生处汇总后,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比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⑵受奖励的学生一年一评,可以跨年重复申请,但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只能获评一次中集车辆奖学金或助学金,且不能与其他校内社会奖助学金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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