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的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院考生成绩情况,制定各学科领域复试名单确定阶段相关工作的原则如下:
1. 车辆工程学科: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学术型按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要求是:总分≥310、英语≥50、数学≥70和业务课2≥90。专业学位型按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要求是:总分≥327、英语≥55、数学≥85和业务课2≥90。
2. 交通运输学科:学术型接受本院车辆工程学术型优秀考生的调剂;专业学位型接受本院车辆工程学术和专业学位型优秀考生的调剂,按招生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
3. 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均按招生人数的120%确定参加复试人数。第一志愿符合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缺额部分接受总分280分以上,热能与动力工程(动力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及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排序,按招生数的120%原则选定参加复试人数。
4. 凡是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均需提交一份确实由考生自己撰写的研究计划,题目及内容自由选择,作为考核考生科研潜质的依据之一。
5.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符合国家进入复试阶段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未达到相应学科复试要求的考生,自愿在我院内进行调剂,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调剂申请表,研究生本人签字后,扫描电邮或传真我院联系人,方可参加相应学科调剂生源的排序。申请截止时间3月31日16: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方式:qcyjsgl@ujs.edu.cn、传真:0511-88797620-2009
6.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线以上又未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校内相关学院或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
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